化妆品不良反应与召回:风险处置的标准流程(企业应对)
发现化妆品存在质量缺陷或者其他问题,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注册人、备案人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化妆品,通知相关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
2026-09-14发现化妆品存在质量缺陷或者其他问题,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注册人、备案人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化妆品,通知相关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
2026-09-14预包装食品标签应当标明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信息。
2026-09-14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不得与其他医疗器械比较,不得使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2026-09-14国产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的编号具有明确规则,通常包含批准年份与地区代码,可通过国家药监局化妆品备案信息服务平台或“化妆品监管”App查询核验。查询时应核对产品名称、注册人名称、生产企业名称与注册地址是否与
2026-09-14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配备与其产品相适应的机构和人员,主动收集、分析、评价不良事件信息,并按照规定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报告。
2026-09-14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应当通过自建网站或者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开展,并依法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备案。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经营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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