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不良事件数据看产品质量改进的闭环机制(解读)
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配备与其产品相适应的机构和人员,主动收集、分析、评价不良事件信息,并按照规定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报告。
2026-09-26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配备与其产品相适应的机构和人员,主动收集、分析、评价不良事件信息,并按照规定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报告。
2026-09-26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在产品上市销售前,将产品标识和相关数据上传至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数据库,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产品特征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数据。
2026-09-26化妆品的功效宣称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在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专门网站公布功效宣称所依据的文献资料、研究数据或者产品功效评价资料的摘要,接受社会监督。
2026-09-26儿童化妆品标签应当在销售包装可视面标注“应当在成人监护下使用”等警示用语。对于婴儿和儿童使用的化妆品,还应标注适用年龄范围。
2026-09-26《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明确,牙膏参照有关普通化妆品的规定进行管理,实行备案管理。牙膏备案人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功效评价后,可以宣称牙膏具有防龋、抑牙菌斑、抗牙本质敏感、减轻牙龈问题等功效。
2026-09-26包装上的文字标识应当与产品注册证、备案凭证或者生产许可证信息一致,包括产品名称、生产者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执行标准、生产日期与保质期标注位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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