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与再评价:企业的报告义务(企业应对)
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配备与其产品相适应的机构和人员,主动收集、分析、评价不良事件信息,并按照规定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报告。
2026-09-24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配备与其产品相适应的机构和人员,主动收集、分析、评价不良事件信息,并按照规定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报告。
2026-09-24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在产品上市销售前,将产品标识和相关数据上传至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数据库,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产品特征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数据。
2026-09-24化妆品的功效宣称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在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专门网站公布功效宣称所依据的文献资料、研究数据或者产品功效评价资料的摘要,接受社会监督。
2026-09-24牙膏的功效宣称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并在备案时提交功效评价资料。宣称“治疗牙周炎”“修复牙齿”等涉及疾病治疗的表述属于违法宣称,容易在电商抽检中被判定为虚假宣传。
2026-09-24承接印刷订单时,印刷企业应当核验委托方对图案、商标、字体的使用授权,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建立承印验证、承印登记、印刷品保管、印刷品交付、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等五项制度。
2026-09-24医疗器械注册证是“产品上市凭证”,证明该医疗器械产品的安全性与有效性已经过审评,可以在境内上市销售;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是“生产资质凭证”,证明该企业具备生产相应类别医疗器械的条件。前者针对产品,后者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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