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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医疗器械(注册) — “京械注准20172401008”基本信息
注册证编号京械注准20172401008 [查看相关产品信息]
注册人名称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查看公司信息]
注册人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路5号
生产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5号1幢2层、6层、B1层、2幢
产品名称腺苷脱氨酶(ADA)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
管理类别第二类
型号规格试剂1(R1):3;60mL、试剂2(R2):1;60mL。校准品(选配):1;1mL。低值质控品(选配):1;1mL;高值质控品(选配):1;1mL。
结构及组成/主要组成成分试剂盒由试剂1(R1)、试剂2(R2)、校准品(选配)和质控品(选配)组成。试剂1(R1):Tris缓冲液:50mmol/LpH8.0;4-氨基安替比林:4mmol/L;4-AA(4-氨基安替比林):2mM;PNP(嘌呤核苷磷酸化酶):0.1U/mL;XOD(黄嘌呤氧化酶):700U/L;过氧化物酶:2KU/L;试剂2(R2):mops缓冲液:50mmol/LpH7.0;腺苷:10mM;EHSPT(N,N-二甲基间甲苯胺):2mM。校准品:单水平冻干品,在水基质中添加腺苷脱氨酶,叠氮钠:0.1%。目标浓度范围:(80~180)U/L。质控品:两个水平冻干品,在水基质中添加腺苷脱氨酶,叠氮钠:0.1%。目标浓度范围:(20~50)U/L和(80~180)U/L。注:校准品和质控品浓度具有批特异性,具体数值见瓶标签。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中腺苷脱氨酶(ADA)含量。
审批部门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2021/10/18
生效日期2021/10/18
有效期至2026/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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