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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普瑞柏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医疗器械(注册) — “浙械注准20172400018”基本信息
注册证编号浙械注准20172400018 [查看相关产品信息]
注册人名称宁波普瑞柏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查看公司信息]
注册人住所宁波市江北区投资创业中心C区通惠路999号
生产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投资创业中心C区通惠路999号
产品名称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线粒体同工酶测定试剂盒(酶抑制法)
管理类别第二类
型号规格R1:20ml×1,R2:10ml×1;R1:35ml×1,R2:15ml×1;R1:50ml×1, R2:20ml×1;R1:50ml×2,R2:20ml×2;R1:50ml×3,R2:20ml×3; R1:50ml×4,R2:20ml×4;R1:50ml×5,R2:20ml×5;R1:50ml×6, R2:20ml×6;R1:80ml×1,R2:32ml×1;R1:80ml×2,R2:32ml×2; R1:80ml×3,R2:32ml×3;R1:80ml×4,R2:32ml×4;4×48Tests; 8×48Tests;12×48Tests;2×200Tests;1×420Tests;4×540Tests。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线粒体同工酶校准品:0.5ml×1(可选购)。
结构及组成/主要组成成分试剂R1:三羟甲基氨基甲烷缓冲液,还原型辅酶Ⅰ(NADH),蛋白酶;试剂R2:苹果酸脱氢酶(MDH),乳酸脱氢酶(LDH),L-天门冬氨酸,α-酮戊二酸;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线粒体同工酶校准品: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线粒体同工酶(mAST)。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线粒体同工酶(mAST)的活性。
审批部门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2021/10/20
生效日期2021/10/20
有效期至202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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