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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泽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境内医疗器械(注册) — “苏械注准20222402014”基本信息
注册证编号苏械注准20222402014 [查看相关产品信息]
注册人名称泰州泽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查看公司信息]
注册人住所泰州市中国医药城口泰路西侧、陆家路东侧G59幢62号西半侧一至四层
生产地址泰州市中国医药城口泰路西侧、陆家路东侧G59幢62号西半侧一至四层
产品名称癌抗原15-3校准品
管理类别第二类
型号规格6×0.3mL;6×0.5mL;6×1.0mL;6×2.0mL。
结构及组成/主要组成成分校准品主要成分为细胞培养的癌抗原15-3抗原,并含有稳定剂。校准品C0:癌抗原15-3浓度为0U/mL的含约6%BSA、0.05%Proclin300的Tris缓冲液(50mmol/L,pH7.5±0.1);校准品C1:癌抗原15-3浓度为15±1.5U/mL的含约6%BSA、0.05%Proclin300的Tris缓冲液(50mmol/L,pH7.5±0.1);校准品C2:癌抗原15-3浓度为30±3.0U/mL的含约6%BSA、0.05%Proclin300的Tris缓冲液(50mmol/L,pH7.5±0.1);校准品C3:癌抗原15-3浓度为150±15.0U/mL的含约6%BSA、0.05%Proclin300的Tris缓冲液(50mmol/L,pH7.5±0.1);校准品C4:癌抗原15-3浓度为600±60.0U/mL的含约6%BSA、0.05%Proclin300的Tris缓冲液(50mmol/L,pH7.5±0.1);校准品C5:癌抗原15-3浓度为1000±100.0U/mL的含约6%BSA、0.05%Proclin300的Tris缓冲液(50mmol/L,pH7.5±0.1)。注:不同批号试剂盒中各组分不可以互换。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用于泰州泽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配套检测系统上癌抗原15-3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二类)项目测定时的系统校准。
审批部门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2022/11/21
生效日期2022/11/21
有效期至2027/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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