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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龙医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境内医疗器械(注册) — “苏械注准20152080339”基本信息
注册证编号苏械注准20152080339 [查看相关产品信息]
注册人名称张家港龙医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查看公司信息]
注册人住所张家港市杨舍镇新闸路
生产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新闸路
产品名称一次性使用吸氧管
管理类别第二类
型号规格普通-(H、H1)、普通-(h、h1 )、湿化袋-(H、H1)-(150、200、250、300)、湿化袋-(h、h1)-(150、200、250、300)湿化瓶-(H、H1)-(150、200、250、300)、湿化瓶-(h、h1)-(150、200、250、300)湿化瓶-(H、H1)-(150、200、250、300)-10湿化瓶-(h、h1)-(150、200、250、300)-10
结构及组成/主要组成成分一次性使用吸氧管分为普通型一次性使用吸氧管和湿化型一次性使用吸氧管,普通型一次性使用吸氧管主要由导管、接头、鼻塞或面罩组成,湿化型一次性使用吸氧管主要由普通型一次性使用吸氧管、湿化液、湿化袋或湿化瓶[湿化袋或湿化瓶(大、小)、接头、导管]组成;一次性使用吸氧管采用符合GB15593规定的软聚氯乙烯材料制成,湿化液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的纯化水制成;普通型一次性使用吸氧管分为鼻塞式(单孔、双孔)吸氧管和面罩式吸氧管,湿化型一次性使用吸氧管按湿化液的贮存装置不同分湿化瓶式和湿化袋式,按湿化液容量分为150ml、200ml、250ml、300ml;普通型一次性使用吸氧管采用环氧乙烷灭菌,应无菌;湿化瓶、湿化袋在灌装纯化水后经辐射灭菌,应无菌。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与供氧系统配套,供人体吸入氧气用。
审批部门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2020/5/20
生效日期2020/5/20
有效期至2025/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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