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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鹏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境内医疗器械(注册) — “湘械注准20232400221”基本信息
注册证编号湘械注准20232400221 [查看相关产品信息]
注册人名称长沙市鹏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查看公司信息]
注册人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麓云路100号兴工科技园12号栋厂房201、203、204号
生产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麓云路100号兴工科技园12号栋厂房201、203、204号
产品名称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线粒体同工酶(mAST)测定试剂盒(酶抑制法)
管理类别第二类
型号规格规格一:R1 1×25mL 1×15mL,R2 1×10mL;规格二:R1 1×40mL,R2 1×10mL;规格三:R1 2×40mL,R2 1×20mL;规格四:R1 2×50mL,R2 1×25mL;规格五:R1 4×40mL,R2 2×20mL;规格六:R1 4×50mL,R2 2×25mL;规格七:R1 4×60mL,R2 4×15mL;规格八:R1 8×40mL,R2 4×20mL;校准品(可选购):1×1mL;质控品水平1(可选购):1×1mL;质控品水平2(可选购):1×1mL。
结构及组成/主要组成成分产品由R1、R2、校准品(选配)、质控品(选配)组成:试剂R1:Tris缓冲液(90mmol/L)、L-天门冬氨酸(200mmol/L)、MDH(600U/L);试剂R2:α-酮戊二酸;(14.0mmol/L)、NADH(0.6mmol/L);校准品(可选购):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线粒体同工酶;质控品(可选购):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线粒体同工酶。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中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线粒体同工酶 (mAST)的活性。
审批部门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2023/3/7
生效日期2023/3/7
有效期至202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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