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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邗江东方医械厂

境内医疗器械(注册) — “苏械注准20142140221”基本信息
注册证编号苏械注准20142140221 [查看相关产品信息]
注册人名称扬州市邗江东方医械厂[查看公司信息]
注册人住所头桥镇
生产地址头桥镇
产品名称一次性使用医用帽子
管理类别第二类
型号规格大号、中号、小号
结构及组成/主要组成成分一次性使用医用帽子应采用符合FZ/T64005-2011《卫生用薄型非织造布》中的材料制成。按尺寸不同分为三种规格,缝制密度或热合点应不少于3针/10mm,无纺布质量每平方米不小于20g。本品经环氧乙烷灭菌,产品应无菌。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供卫生防护用。
审批部门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2019/9/30
生效日期2019/9/30
有效期至202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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