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功能保健食品申报路径:注册与备案的边界在哪里(解读)
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应当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并标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食用量及食用方法、保健食品标志(蓝帽子)与批准文号或者备案号。
2026-09-19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应当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并标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食用量及食用方法、保健食品标志(蓝帽子)与批准文号或者备案号。
2026-09-192026年2月,长岭县卫生健康局检查发现某药行连锁有限公司销售的“濞炎喷剂”未在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备案,依法处以罚款。2026年3月,广西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抑菌乳膏”未备案即
2026-09-19《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明确,从事医疗器械生产活动应当具备五项条件:有与生产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生产场地、环境条件、生产设备以及专业技术人员;有能对生产的医疗器械进行质量检验的机构或者专职检验人
2026-09-19特殊化妆品中的烫发产品、非氧化型染发产品、仅具物理遮盖作用的祛斑美白产品,以及使用了新原料的普通化妆品(儿童化妆品除外),在其生产企业已取得所在国家(地区)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相关资质证
2026-09-19品牌方在选择保健食品代工厂时,应重点核查三项:一是生产许可中是否包含对应剂型与类别;二是是否具备与产品功能相匹配的检验能力;三是有无保健食品注册或备案的成功案例。
2026-09-19直播口播属于商业广告。常见违规包括:使用“最”“第一”等绝对化用语;宣称医疗作用或疾病治疗功效;使用患者、医生形象作证明;对保健食品宣称疾病预防功能。
2026-09-19医疗器械唯一标识(UDI)是指在医疗器械产品或者包装上附载的,由数字、字母或者符号组成的代码,用于对医疗器械进行唯一性识别。UDI 由产品标识(DI)和生产标识(PI)组成,产品标识识别注册人/备案人
2026-09-19儿童化妆品的配方设计应当遵循“安全优先、功效必需、配方极简”的原则。应当选用有长期安全使用历史的化妆品原料,不得使用尚处于监测期的新原料,不允许使用以祛斑美白、祛痘、脱毛、除臭、去屑、防脱发、染发、烫
2026-09-19包装上的文字标识应当与产品注册证、备案凭证或者生产许可证信息一致,包括产品名称、生产者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执行标准、生产日期与保质期标注位置等。
2026-09-19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可以自行生产,也可以委托具备相应条件的企业生产。注册人对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负责,受托生产企业按协议组织生产。具有高风险的植入性医疗器械不得委托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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